公路總局自民國100年開始對道路上之管線挖掘施工情形,推出一連串「縮時」、「減量」的管理措施。新的管理作法推動以來,已經讓道路上管線挖掘案件施工的總天數由100年的47,971天逐漸減少為103年的29,400天,減少比例達38.71%;管線挖掘總長度也由100年391.2公里縮短到103年度的198.39公里,下降比例已達到49.29%;挖掘總面積亦由100年1,008,167㎡減少至103年的197,842㎡,換算比例已將141個足球場挖掘面積縮小至27.7個,減少了113.3個。
公路總局表示,路平策進作為將持續加強推動,包含限制工期在5天內修復完成,工期展延也不能超過原申挖天數的五分之一,若工程範圍過大施工天數5天以上則必須提報完整的交通維持方案至各地方政府道安會議審查,務必降低施工對民眾的影響。同時要求管線單位針對搶修案件頻繁路段,要提出該路段管線之維護改善措施,避免重複搶修;新鋪設路面完成加封後的路段,在3年禁挖期間內,若是管線單位仍須申請挖掘施工,也將依比例提供路面修復收取的費用,最高提高近1.5倍。
另外用路人感受最深的路面舒適度,公路總局逐年分析轄管省道上的國際糙度指標(IRI),已經由96年的4.82m/km提升到103年的3.5m/km,其中快速道路IRI平均值更達2.62 m/km。即一般來說,道路的IRI指標如果在3.5m/km以下,就表示開車時已經有舒適感覺。
公路總局強調,未來平原區之省道高於平均IRI值3.5m/km路段,將優先辦理改善,提高行車舒適度,另外縮時、減量的管理作法,則針對管線能夠挖掘時間將再做管制,規劃於3年內調整每年可辦理管線挖掘的月份逐漸縮短為7個月,另一方面,因辦理人(手)孔蓋下地對於提升整體道路服務品質具有顯著效果,未來目標將使省道上的孔蓋下地率達到70%以上,讓民眾能夠享受更舒適的行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