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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可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2,686,808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26,868,08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股東分派之新股不足一股者,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資金及強化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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