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豐達科技:補充說明本公司10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附註揭露部份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7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72.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關於98年度金重訴字第五號刑事案件(以下稱本案),本公司非本案之當事人,刑事被告為前任負責人蘇名宇、前任總經理劉鐵山及前任財務主管曾學煌等人,目前本案已於103年9月24日二審判決;本公司民國93年度財務報表、民國93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及民國93年12月重編之民國93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業已將相關資產及其對損益之影響評估調整與揭露(因當時判決尚未確定,前述被告等人不法行為所產生之應收帳款、存出保證金及未完工程帳款等交易,主要帳列管理及總務費用之呆帳損失),故本案之判決結果不影響本公司目前之股東權益與財務報表之表達。待本案判決確定後,本公司將評估對公司之影響。8.因應措施:補充說明於本公司10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附註揭露(財務報告第52頁附註十二(四)其他),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