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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景: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7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72.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7 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205號(小墾丁渡假村) 本次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如下:1.報告事項: (1)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3.選舉事項: (1)選舉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4.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停止過戶日期: 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4月19日起至104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務請於104年4月 1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104年4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2.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 3.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 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4.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 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 5.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 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 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7.股東報到時間為10:30或於公告時間前完成會場佈置,即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8.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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