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72.公司名稱:海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改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於103年12月31日經環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價為2,414,000仟元,致保留盈餘淨增加62,018仟元,故依103.3.18金管會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令規定就前述保留盈餘淨增加數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