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銀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增列議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五福三路145號國軍英雄館二樓中正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誠信經營守則報告4道德行為準則報告5.庫藏股執形情形。6.銀行法25條之宣導報告。7.103年私募海外可轉換金融債執行情形。(新增)8.擬暫緩大眾租賃轉投資大陸地區之小額貸款公司。(新增)(二)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新增)(三)討論事項(1)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本104年3月23日起至4月3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2號15樓董事會辦公室。(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4/05/03-104/05/30,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e 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25-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