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目前退休撫卹基金屬權益證券之投資項目,恐難完整涵蓋不斷推陳出新的金融商品,為避免投資範圍過於限縮,參考目前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等其他政府基金運用項目,均為「國內外上市、上櫃權益證券」,經決議增列「國內外上市、上櫃權益證券」,增加運用彈性。另鑑於國際退休基金投資另類資產趨勢,且考量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已將相關另類資產列為運用範圍,決議增列「私募權益證券、黃金存摺及其他另類資產」,期透過更多元化投資,分散投資風險,以提高退撫基金收益。
由於退撫基金收支有日趨失衡之勢,財務給付壓力與日俱增,亟需積極提升收益,以期能長期收支平衡及永續經營。考量金融市場投資工具日新月異,為增加退撫基金收益及資產配置靈活性,避免相關金融商品,經評估確屬適合退撫基金投資之標的,惟受限於非屬法定運用範疇,將使退撫基金坐失投資契機,經院會決議增列投資項目。另本次新增投資項目其涵蓋內容與風險差異性大,銓敘部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於實際執行時,將預為妥善規劃及風險控管,以兼顧退撫基金之收益性及安全性。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新增有利於退撫基金收益的投資項目,應報請考試院及行政院兩院核准。本次新增投資項目,將於近日內函請行政院同意。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