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務分公司表示,依據商港法第36條規定,商港區域內禁止垂釣,惟在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污染的商港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目前開放可垂釣之區域為第二港口北防波堤、旗后山下145公尺護岸及哨船頭公園統一渡假村前方約69公尺護岸等3個區域,如民眾想要釣魚可到上開地點,其他之商港區域則禁止垂釣,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商港法第71條規定處新台幣6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得?入其釣具。
針對民眾近期在一港口北防波堤違規釣魚,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重申將加強現場相關警示告示及阻絕圍籬等設施外,並協請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加強巡邏,防止人員進入垂釣,避免民眾觸犯商港法規定及發生危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