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港軟體育成中心423室(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E棟4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為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G棟本公司財務部,受理期間為104年4月13日至104年4月22日下午5時前止,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