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名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4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4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教育訓練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三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期間為104年4月02日起至104年4月13日止。受理處所:名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51號)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手續。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2)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五、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依上述公告時程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