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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買遊戲點數 立委促修法家長陪同

中央商情網/ 2015.03.24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015年3月24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今天表示,兒童及青少沉迷網路遊戲,偶傳偷竊金錢或盜刷信用卡事件。她呼籲修法,要求購買遊戲點數超過一定金額時,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王育敏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購買遊戲點數沒金額上限,很多兒少沉迷遊戲,可能鋌而走險。整理近年爭議案發現,年齡多集中在15歲以下,消費金額從新台幣數千元甚至到數十萬元。

陳姓家長表示,他的孩子就讀國民小學6年級,今年1月到2月間趁家長不在家,陸續到超商購買遊戲點數,金額2000、3000元不等,共花近2萬3000元。他向超商投訴,店家說有道德勸說,另一家超商說「又沒有強迫他買」。

王育敏表示,她主張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比照菸酒,兒少購買遊戲點數超過一定金額,須有家長陪同,金額上限可集思廣益。據調查,近7成兒少每月零用錢不超過500元,可以此為基準。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法務長黃益豐表示,公會去年1月起推動「防止兒少過度購買遊戲點數(卡)自律行動」,未滿18歲在實體通路購買遊戲點數時,如果面額超過1000元,須由家長陪同。不過,有些青少年血氣方剛恐導致爭吵,超商配合有困難。

他說,中、小學使用遊戲調查,僅5%花費超過500元,近7成玩遊戲不花錢,應加強輔導偏差族群。有接獲案例,兒少盜刷家長信用卡20多萬元,家長也該做好管理,如果都要靠他律,「今天是遊戲點數,明天可能又有別的項目要立法」。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林維言表示,希望多些討論溝通,如果形成修法共識,會尊重立委建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消保官張嘉麟說,民法保護未成年人優先於交易,非日常生活必需品,須經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事後承認,買賣契約才生效。樂觀其成修法方向,短期可透過修正遊戲點數定型化契約規範,納入自律規範,有消保法強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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