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42.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債信專區最近1季(103年第4季)自行結算及實際相關財務資料輸入,誤植為個體財務資料。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申報。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