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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宏新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4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5樓(兆豐銀行南區員工訓練中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  (2) 一0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一0三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4) 一0三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5) 一0三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6) 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關事項報告。  (7)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  (8) 訂定「公司治理守則」。  (9)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二)承認事項  (1) 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  (3)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4)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 (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   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提案及提名日期:104年4月8日~104年4月17日止。   (上午9時至下午5時;以掛號郵戳為憑) (3)受理提案及提名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1樓6及7室。   收件單位: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7-971-7777 分機2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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