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3年艾利颱風過境,水庫原水濁度提高使自來水廠無法負荷,造成長時間停水,水利署遂於93年底推動石門水庫增設取水工工程,由該署北區水資源局負責設計與施工,分別於標高236、228及220公尺興建直徑達3公尺之上層、中層及下層取水口隧道,期能在颱風過境原水濁度飊高時,仍能取得水庫較上層低濁度原水,以提供每日最大140萬噸供水能力,可穩定民生及工業用水需求。
本工程自95年6月開工至98年底已完成上、中層取水口隧道,並於99年至103年颱洪期間發揮取水功能。下層取水口隧道因位置較低,開工至今僅100年5月間有6日達可進場施工條件(水位標高218.5公尺以下),故下層取水口隧道遲未能完成;配合水情吃緊,北水局除積極辦理抗旱調配作業,並配合今年2月水庫水位再度下降,把握進場時機,通知承攬廠商動員,先進行取水隧道口之邊坡保護工作,並配合水位逐漸下降於3月12日已進場進行隧道洞口段擴挖,接續將再進行隧道內開挖、輸水鋼管及攔污柵安裝等工作,水利署已督促北水局及廠商全力趕工,期如期如質於4月底完工,以提供大桃園地區質優量穩之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