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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取消對進口USB課反傾銷稅,政府持續協助廠商爭取權益

中央社/ 2015.03.21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321 09:38:44)印度德里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Delhi)於今(2015)年3月18日判定,印度商工部針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隨身碟進行傾銷調查之終裁(Final Finding)無效,印方目前無法對我廠商課徵反傾銷稅。貿易局樂見印度高等法院之判決。由本案可知,我廠商在發現各國傾銷調查有違反其國內相關法規時,除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外,亦可考慮訴諸該國國內司法途徑。

印度於2013年6月21日針對自我國、中國大陸及韓國進口的隨身碟展開反傾銷調查。依據印度進口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印度自我進口金額約1.1億美元(占進口來源32.3%),我國業者在本案具相當貿易利益。貿易局曾於本年1月邀集國內相關單位及業者研商因應對策,獲業者表示若印度實施反傾銷措施,其將失去在市場之競爭力。為評估本案我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之可行性,除致函印度商工部,說明印方調查程序違反WTO協定外,另蒐集我廠商相關資料,並與美國、印度及WTO律師研議本案所涉法律爭點。若印方決定課徵反傾銷稅,我將不排除尋求WTO爭端解決機制。

印度人口達12億,2013年該國GDP為全球排名第10大,經濟成長率達4.9%,同時為我國第16大出口市場,為具有成長潛力的新興市場。但印度近年來為扶植其國內產業,頻繁使用WTO貿易救濟措施以保護國內業者,自2009年起已經對我多項化工及鋼品實施反傾銷或防衛措施(約30餘件),已確實影響兩國正常貿易及我出口商利益。貿易局多次經由多邊及雙邊會談向印方表達關切,以爭取我商權益。

貿易局長期來亦協助業者因應貿易救濟措施,包括蒐集相關資訊、提供業者應訴能力、透過公協會給予受損廠商必要的協助等。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仍以協助業者積極應訴為主,即在調查期間配合填寫問卷,並於立案後配合調查以爭取最低稅率之原則,使廠商損害降至最低。貿易局亦針對各國實施貿易救濟措施的主要產品–鋼品,邀請相關單位及公協會共同研商未來能如何有效降低業者違反反傾銷及反規避措施之對策。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辦公室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組長 戴婉蓉

辦公室電話:2397-7241、0939-894-86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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