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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案法院判4年半 趙藤雄:上訴維權

中央商情網/ 2015.03.20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5年3月20日電)合宜住宅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決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4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90萬元、褫奪公權2年。趙藤雄傍晚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以維護權益。

針對合宜宅涉嫌貪污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趙藤雄4年6個月徒刑。企業團傍晚發出聲明,趙藤雄對部分判決結果甚感遺憾,法院顯然未將部分案件的事實查證清楚,以致部分判決結果與事實完全不符,對身為被害人的趙藤雄顯然不公平。

聲明指出,趙藤雄非常感謝這段期間,社會大眾及企業團所有同仁的關心和支持,趙藤雄會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請律師提出上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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