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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拔分局長 葉毓蘭批市長不是皇帝

中央社/ 2015.03.20 00:00
(中央社台北20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裁示要拔掉內湖警分局長,前警大教授葉毓蘭今天說,分局長人事權屬於中央,不是市長的權責,市長不是皇帝。

台北市內湖區日前爆發山老鼠案,內湖分局被控縱放嫌疑人。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在治安會報上震怒,當場裁示拔掉分局長張夢麟。

葉毓蘭臉書貼文如下:

1. 直轄市的警察分局長、警察局長人事權屬於中央,不是市長的權責。

2. 內湖大湖街的保護區沒有任何檜木林。所以即使高嘉瑜率領市府官員與內湖分局官警到現場,查到珍貴檜木,都不是當地盜採的,當然不是現行犯。

3. 內湖分局在保護區現場,將全部狀況請示當天值班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江耀民,江也認為全案並無不法,指示不用查扣現場證物和相關人等,等於裝載木材的工人能離開現場,是經由地檢署「認證」,怎麼是縱放人犯?

4. 本案因為高嘉瑜議員窮追不捨,不斷施壓,最後以「該批林木適用法規認知不熟悉,處理過程確有不周」處分副分局長陳炯志申誡1次、偵查隊長楊坤明申誡2次、大湖所長張君業申誡1次;另分局長張夢麟對於所屬員警之工作疏失督導、監督不周,自請處分申誡2次,這樣叫做太輕?(附註: 這次事件處分名單,全部是幹部,張夢麟過去是一個愛護學生的好老師,現在也是愛護部屬的長官)。

5. 漂流木案,當(12)日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有請林務局人員來做專業判斷,認定為民眾合法撿拾之漂流木,並有工作紀錄簽名可查,查明遂放行!

6.本案關鍵:木材來源之合法性,民眾能提出合法撿拾之依據公文(台東縣政府公告,第八河川局核准函),以證明漂流木係合法撿拾,案發迄今又查無證據佐證木材之違法性,怎可現行犯逮捕!

7.民代做秀,但是不可以踐踏公權力,更不可以把公務員當成做秀的道具。高嘉瑜記者會說"一級木"民眾是不能撿拾,但依行政院農委會100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三點(七),已開放無註記,烙印之一級木供當地民眾自由撿拾(所謂自由撿拾,即毋須登記就可自行帶走),議員自己搞不清楚上記修正規定,就大放厥詞,污蔑警察。

8.市長不是皇帝。就算部屬們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汙衊他們說謊。柯市長因高議員提供給他的相片,誤判案件,再來個震怒撤換分局長的戲碼,是明智之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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