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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價調降2角 經濟部:夏月非夏月同步調整

NOWnews/ 2015.03.20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新版電價公式將在4月1日正式上路,經濟部今(20)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決議台電在今年上半年電價應較現行電價下降7.34%,按新電價公式計算後的每度平均電價為2.8852元,在4月新電價實施後,預估用電在330度的家庭約可月省75元。經濟部表示,這次的調降市夏月與非夏月一起同步調整,若是民眾在6-10月的用電度數與去年一樣,那麼電費的支出一定就會較去年來的低。

今日召開的電價費率審議會,刪除台電部分不合理的成本細項後,按照新電價公式計算的每度平均電價為由原提報的一度2.8960元度,降為一度2.8852元,且按基準電價為3.1139元來計算,每度平均電價調整幅度7.34%。經濟部強調,為了反映夏月用電高峰的成本,電價本來就區分為夏月及非夏月,其中由非夏月進入夏月,不屬於電價調漲,這次電價調降是夏月及非夏月都同步往下降,若是民眾在今年4月以後的用電都跟去年一樣,每期的電費也一定都會往下降。

台灣由於夏季氣溫偏高,冷氣空調等季節性用電大幅增加,必須啟動成本較高的發電機組因應,供電成本上相對非夏月的供電成本較高。經濟部表示,為了公平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的差異,促使民眾節約用電,台灣參酌國際電業如美、日、韓等各國電力公司實施季節電價的經驗,自78年2月起實施季節電價,將1年電價區分為夏月及非夏月的費率,在不改變全年平均費率的基礎下,自6月1日起實施例行夏月費率,同時也降低非夏月的費率。

經濟部表示,夏月電價只適用在全年用電尖峰6-9月的4個月期間,10月以後又恢復為非夏月電價,並非在原有的電價基礎上直接漲價,只是例行依季節不同,反映不同供電成本的正常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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