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資訊:本公司之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超過所定限額之改善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3/202.公司名稱: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分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6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23731號函辦理8.因應措施:一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情形: (一)貸與對象:北京國科華龍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二)與本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三)資金貸與餘額:新台幣8,758仟元 (人民幣1,720仟元) (四)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37仟元(依據子公司軟 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3年12月31日淨值之30%) (五)資金貸與總額限額:316仟元(依據子公司軟 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3年12月31日淨值之40%) 二依照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式, 資金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其淨值30%為限;資金貸與總額 以不超過淨值的40%為限,因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淨值下降,以致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額超限; 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式擬訂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 報告董事會 三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式已訂定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 報告董事會,改善計畫主要內容如下: (1)提高北軟公司淨值 (2)向國科公司催收款項9.其他應敘明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 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