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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惡房東 陳威仁:特別條款要審慎

中央社/ 2015.03.20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0日電)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表示,房客應儘量爭取利用租約範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簽約,如果簽訂特別條款,要審慎研究。

近日發生房東訂下嚴苛契約,與房客對簿公堂;陳威仁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如果有特別約定條款,要睜大眼睛,審慎考慮公平性。

他說,合約本來就是雙方合意,合約範本是兼顧雙方的公平合理,這起案例是房客決定要不要接受特別條款時,一定要非常審慎研究,儘量採用公平契約範本,權益較有保障。

陳威仁表示,房客如果認為房東提出的合約不合理就不要簽,免得委曲求全後損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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