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萬旭電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9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新北產業園區五工六路72號(萬泰大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2014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2014年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誠信經營守則」案(4)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報告(5)2013年現金增資及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建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2014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2)承認2014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3)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與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六.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日期:104/04/13~104/06/11(二)一、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4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二、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4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處所:萬旭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新北產業園區五工六路72號3樓﹞四、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期間:104年4月4日起至104年4月13日止。五、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