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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判處2記者誹謗 監禁2個月

中央廣播電台/黃啟霖 2015.03.19 00:00
緬甸法庭今天(19日)以誹謗的罪名,將2名記者判處監禁2個月。在緬甸脫離軍事統治之後,這項最新的判決再度引發對緬甸新聞自由的關切 。

緬甸郵報(Myanmar Post)主編丹泰杜(Than Htaik Thu)與記者山莫屯(Hsan Moe Tun),在2014年2月遭到起訴,因為他們的週刊引述軍方國會議員譚梢(Thein Zaw)少校的談話,指稱他在國會的同僚教育水準太低。

孟邦(Mon state)選出的譚梢否認他曾經說過這些話,並且控告這兩名記者誹謗。

緬甸郵報總編輯辛多奈(Zin Thaw Naing)今天表示,這項判決是對媒體自由的威脅,緬甸的司法制度並未獨立,還會受到當局的壓力。

這是自從總統登盛(Thein Sein)在2011年執政以來,緬甸首度有記者被以誹謗定罪。這項罪名最高可判處2年徒刑。

緬甸另有10名記者因為其他罪名,正在監獄服刑;同時還有將近20名記者面臨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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