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力垣企業(股)公司B會議室。(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58號3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查核一○三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無。(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077.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股東提案:(1)受理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一○四年四月九日止,以書面提案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受理處所: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58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