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男子日前透過臉書結識16歲少女,隨後2人就相約外出聊天,事後男子送少女回家,得知家中無人,以借電腦為由進入少女房間,並趁機性侵少女得逞。據《自由時報》報導,少女擔心母親發現,並謊稱床上的處女血是經血,發現少女心情不佳,追問下才得知,並鼓勵她提告,男子才被警方法辦。男子表示,是兩情相悅,沒有性侵,但法官發現,男子性侵得逞後,透過臉書私訊少女道歉,可見男子有違背少女意願性侵,因此判男子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