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應企業界要求調高伙食費免稅額作為加薪配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質詢,財政部應監督企業,新增的600元要真正加到員工伙食費上,不可變相減薪。
張盛和答詢時感謝立委支持,並呼籲企業員工檢舉公司變相減薪移到伙食費,而是應該要改善員工伙食。
張盛和指出,財政部發布解釋令,今年元旦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提供員工膳食或按月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的金額,提高為每人每月2400元。
財政部強調,這次調高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的限額,是希望藉鼓勵雇主實際增加支出方式提高對員工伙食費補助,落實照顧員工,達到為員工加薪的效益。
財政部呼籲雇主勿採用將員工原有薪資變相挪移部分至伙食費,以增加員工的免稅薪資所得,減少員工應稅薪資所得的方式實施,而應實際提高員工伙食費補助,以確實增進員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