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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在台置產 同社區總戶數限10%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5.03.19 00:00
為避免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的疑慮,內政部今天(19日)表示,將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政府於2002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截至去年底,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內政部表示,為避免陸資來台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大陸人士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內政部指出,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的疑慮,內政部參考新加坡的做法,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許可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新法將於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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