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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 4月底提版本

中央商情網/ 2015.03.18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5年3月18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數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儘量在4月底將金管會修法版本提報行政院。

為了鼓勵金融機構合併,立委提案擴大合併者租稅優惠範圍,參考企業併購法,增列免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證券交易稅及營業稅,並將商譽攤提年限從現行5年拉長為15年。

台灣金融機構整併問題最近備受關注,曾銘宗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德福質詢時說,金管會會同財政部共同努力推動公股銀行整併,希望擴大金融機構規模,讓台灣有銀行有能力可以「打亞洲盃」。但因為工會對公公併有不同意見,目前還沒有突破性發展。

曾銘宗說,國內有39家銀行,金管會真的希望整併之後提升競爭力。希望台灣金融界有「金融台積電」,而不是「七個小矮人」,沒有競爭力。

曾銘宗會間受訪進一步表示,國內39家銀行中,大概有30個小矮人、9個是中型,需要進一步整整併。畢竟金管會現在目標是先打亞洲盃,台積電已經是世界一級、打世界盃,「金融台積電」是願景,做到這層級還要很長一段路要走,3、5年達不到。

不過,由於金管會版的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尚未提到立法院,今天初審時,朝野立委僅達成共識將該法主管機關由財政部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其餘條文全數保留送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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