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金融整併,立委提案《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希望藉由簡化合併程序及提供租稅優惠等措施,增加證所稅、證交稅、營業稅等免稅範圍,並將商譽攤提年限也延長至15年,提高金融機構合併誘因。
立委提出的金併法修正案共有4版本,重點集中在擴大租稅優惠,除了擴增證所稅、證交稅及營業稅等免稅範圍外,合併後產生的商譽攤提,也可從5年延長到15年,調整為與一般企業相同,讓整併後的資金調度更有餘裕。
為了金融業打亞洲盃,公公併的議題不斷熱炒,但都「只聞樓梯響」,立委除了希望藉由修法鼓勵金融合併,立委林德福也關切,「為何推動銀行公公併進度不順利,是不是大家都想當老大?」
曾銘宗備詢時回應,國內有39家銀行,金管會會同財政部推動公公併,希望擴大金融機構規模,也希望整併之後,台灣金融機構有像台積電一樣的規模,不希望像七個小矮人,但因工會有意見,合併要講求綜效,金管會和財政部還在密切合作,希望金融機構整併有突破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