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電價調整機制能符合立法院決議,經濟部將以「資訊充分揭露」、「帳目有效管理」、「小用戶妥善照顧」及「達成節能目標」4項原則進行電價檢討。經濟部表示,審議會共置委員18人,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組成。其中政府機關及其所屬代表僅占委員總人數不到三分之一。此外,近3年內有與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涉及電價與台電公司業務相關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亦均未擔任審議委員。因此,「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應可獨立超然執行台電公司電價成本的審議工作,其審議結果,經濟部也將全部予以尊重採納。
經濟部指出,電價計算公式中之各項成本細項,都需經審議會委員詳加審議,並考量經營績效等因素,扣除不合理成本後,方得將合理成本反映於電價中。能源局表示,有關「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係編列於已提撥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中,非屬台電公司的營運成本支出,因此並不會因本次計畫而影響本次電價檢討。
經濟部表示,透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公平透明的審議,且所有成本資料也將於審議會召開後公布於網路,期望本次電價檢討能達到「資訊充分揭露」及符合全民期待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