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竹北市交通 4月1日起竹北市優先執行違規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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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家凱/新竹報導

為使竹北市交通更順暢,還給用路人路權,新竹縣警察局將於4月1日早上8點起,對併排停車,佔用人行道,影響出入口交通等違規,優先執行違規停車拖吊作業。

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拖吊作業原則以分區以竹北市優先處理、分段分路段及時段、分級等三項原則執行拖吊。

以市區併排停車,路口10公尺內違規停車,消防栓前、公車站牌、市場、停車場出入口附近、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其他嚴重妨害交通,都是拖吊對象。

交通隊執勤拖吊員警,發現違規停車,得先以廣播或鳴笛方式先行警告違規車主,若經過20~30秒內若是為移車者,予以執行拖吊,民眾可撥打報案電話110或是(03)5513509專線向縣警局交通隊檢舉,屆時所有遭拖吊車輛,將移置於竹北市環北路三短2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