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遠科技: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16鄰349-1號﹝本公司二廠〈新豐廠〉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103年度財務報表審核報告。 (3)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報告。 (4)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修訂報告。﹝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4/04/13~104/04/22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303新竹縣湖口工業區光復南路34號3.受理股東提案資格A: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 且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該提案皆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案討論。B:所提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C:提案股東於公司依165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D:股東所提議案得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快遞檔案送達處所;或於公告 受理期間外提案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