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419-4地號2.事實發生日:104/3/16~104/3/16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88.595平方公尺(折合26.8坪);每坪價格:新台幣905,000元;土地交易金額為新台幣24,254,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中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本公司參與中欣公司之「中欣前鎮住宅大樓」合建案,提供配售本公司員工住宅所需之土地,故需與中欣公司進行本筆交易;本公司與中欣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中欣公司於民國88年2月1日以每坪新台幣11萬元向關係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購置。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中欣公司於民國88年2月1日以每坪新台幣11萬元向關係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購置;本公司與中欣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條件付款,付款金額:新台幣24,254,000元;本公司同意本標的土地全權委託中欣公司進行「中欣前鎮住宅大樓」合建案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參考鑑價公司之鑑價報告及交易標的物周邊行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每坪價格新台幣1,06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與關係人合建集合住宅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3月16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3月16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本交易事項經賣方董事會同意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