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董事長許仁壽表示,勞資和諧是企業營運的基礎,企業的永續經營也有賴於穩健的勞資關係,團體協約法明定透過強制協商規範及誠信協商的原則,有效提升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商的意願。
許仁壽指出,富邦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是一個好的開始,開啟了更公平進步的新勞資關係,未來富邦證券也將致力打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持續與工會維持良好的溝通互動,共同為和諧的勞資關係與更好的勞工權益而努力。
北富銀總經理韓蔚廷表示,北富銀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平常與工會之間也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多年來勞資關係和諧融洽;2011年新勞動三法上路,為勞資雙方開啟了一個重要的新紀元,團體協約是勞資雙方透過充分溝通討論擬訂約定條文,可穩定勞動關係,亦可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資權益。
北富銀及富邦證券自2012年8月起,即與工會針對團體協約展開協商,歷時2年多、經過10次協商後達成共識,並已於日前分別提報兩家公司董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