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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後役男 符規定可服替代役

中央社/ 2015.03.15 00:00
兵役制度專題2(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5日電)全募兵制預計民國105年底達成,83年以後出生役男要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若符合規定,也可選擇服4個月宗教或家庭因素替代役。

國防部預計在105年底達成全募兵制目標,所有義務役人員將於明年底離營,而82年底前出生的義務役男,今年將進行最後一次徵召,如果因升學等因素無法入伍,將規劃改服替代役。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表示,國防部今年底徵召最後一批義務役後,105年後將不再徵義務役;105年後,82年次前出生的義務役男,如果因升學等因素沒有入伍,規劃改服1年替代役。

沈哲芳說,105年要服替代役的役男約6萬人,105年以後,82年次以前要服替代役者約13萬人。

沈哲芳表示,105年以後,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只要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不需下部隊,不過,如果役男家屬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等,可申請服4個月家庭因素替代役;若役男因宗教信仰無法接受軍事訓練役,可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沈哲芳說,預估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每年約2000人,申請服宗教替代役約90人;未來是否進一步放寬其他類別替代役,還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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