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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安養 研議生存保險金可月領

中央商情網/ 2015.03.14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5年3月14日電)繼保單活化、保險金選擇權之後,老人安養生活金管會射第3發,保單的生存生存保險金給付期間擬可縮短,以後民眾領生存保險金不用等1年,甚至可以月月領。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了照顧民眾老年生活,近期連射3發,首發為舊有的壽險可以轉換為健康險、長期看護險與年金保險,也就是保單活化,讓保險金留給自己用,讓銀髮族有健康、長期看護的需求時,可照顧自己,現在市面上有推保單活化壽險公司為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等公司。

第2發是,金管會3月初發函給各壽險公司,讓保險公司提供保險金選擇權,讓有「一次給付」的保單,可以讓民眾選擇可以分期領回,

官員表示,通常一次給付的保單多為癌症險、重大疾病險,當疾病發生時,保險公司就會給予一筆保險金,保單就此失效。保險公司可以將原保單加上批註條款,讓保險金可以為一次領回或分期領回,讓民眾選擇最適合的給付方式。

民眾如果選擇分期領回,保險金留在保險公司則可以計息。金管會發函後,南山就推出增額終身壽險保險金分期給付商品,保戶可針對身故或全殘廢保險金分別進行彈性規劃,依不同受益人或是被保險人的需求,自由安排不同的給付比例和給付年期。

中信人壽則是已購買商品的保戶,可透過保單批註條款,選擇約定比例、保證期間或保證金額,依照個人或照顧家人的需求,變更保險金領取的方式,分期給付年金受益人,讓保險金受到最妥善運用。

全球人壽表示,會規畫相關的商品,適時推出。

繼保單活化、保險金選擇權之後,金管會研議,射老人安養第3發,讓保單的生存保險金給付期間可以縮短。官員指出,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生存保險金者平均每屆滿一年給付。

市面上有生存保險金的為生死合險或養老險,也就是有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可領回一筆保險金、但活著也可以領保險金。若生存保險金可以月領,官員舉例,以前如果1年才可以領回新台幣12萬元,未來每個月都可以領回1萬元。

官員說,生存保險金可以月領的好處是,過去民眾1年領回一大筆錢,可能不到3天就花光了,但是縮短為月領、領少一些,保險金將會運用在真正的需求上面。

壽險業者表示,如果可以領回的時間可以縮短或可月領,壽險業可以規劃終身的養老險,讓年輕民眾先儲存養老金,照顧自己未來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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