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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加稅!豪宅財交稅「467」條款 今年繳稅逃不掉

好房News/ 2015.03.13 00:00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再2個月就是5月報稅季,不過財政部卻臨時調降出售豪宅的財產交易所得實質認定門檻,台北市從總價8千萬元調降為7萬元,新北市則改為6千萬元,其他地區也降低為4千萬元,申報採溯及既往,等於2014年出售的豪宅,有些屋主以為「逃掉了」,今年報稅卻等同馬上加稅。

去年賣豪宅的財交稅門檻降低,屋主等於變相被加稅。(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國稅局針對豪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從2013年開始默默查稅,包括屋齡較新、總價較高、近年交易的住宅,都成了查稅目標,尤其實價登錄上路後,國稅局更要求屋主實質課稅,不能再採稅金較輕的房屋評現值乘上一定比例稅率的申報模式。

2014年初財政部為此也制定了出售豪宅的財產交易所得特別條款,包括雙北市總價8千萬元以上、其他地區5千萬元以上豪宅,出售時若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須按照成交總額之中房地比例,15%計算房屋交易所得。

財政部因擔憂房地合一上路前的空窗炒作,日前臨時調整豪宅出售申報財交稅的門檻,調降為台北市7千萬元,新北市6千萬元,其他地區則降低為4千萬元,如此也讓不少建商哀嚎聲不斷,但最大的衝擊則是因溯及既往,2014年原本不在條款範圍的豪宅,今年卻等按照新條款申報。

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財政部臨時降低門檻改為「467條款」且溯及既往,行事莽撞,他建議應該利用實價登錄統計6都的成交總價範圍,再因地制宜才比較合理。

原文網址: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834992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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