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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創新:代和新汽車(股)公司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3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3/122.公司名稱:和新汽車(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持股10%內部人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被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圓方創新(股)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1,569,355股。(2)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 公告時持股總額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和新汽車(股)公司 12,104,000股 19.66% 合計 12,104,000股 19.66%(3)繳款日及取得方式:104年2月6日為繳款日,經由私募方式取得12,104,000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200,006,496元。(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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