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日光:本公司接獲某矽晶圓廠之仲裁通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3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12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前旺能光電曾與某矽晶圓廠簽署制式供料合約並於嗣後簽署備忘錄續行協商,本公司於2013年與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就該備忘錄之履行雙方尚未達成充分共識。期間該矽晶圓廠鮮少向本公司供貨。今本公司接獲該矽晶圓廠之仲裁通知,惟本公司認為該制式供料合約及其備忘錄仍有諸多未決問題尚待雙方進一步釐清,故該公司之請求應無理由。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並進行後續必要之程式,以維護本公司權益。(2)本公司太陽能矽晶圓供料來源穩定,供貨及產銷均正常不受本仲裁影響。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