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警埤源派出所員警當日幫失主找回遺失物
大成報/
11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雲林縣西螺警分局埤源派出所於日前下午三點許接獲報案指稱,三和加油站員工的工作包因為上廁所時拿下來放在廁所間忘記拿,工作包裡面有七千多元的現金。
埤源派出所所長蔡岡宏與警員蔡明君立即前往查看,並根據其失主提供的時間及線索調閱監視器,最後發現一部可疑的車輛,但因為角度不是很清楚,為了查明真相又前往三和加油站隔壁的三好旅館調閱監視器,發現坐在副駕駛座的婦人有前往廁所且行跡相當可疑,警方懷疑其有侵占其遺失物的可能。
回到派出所後又調閱轄區台一線的監視器,以車追人,發現車主是住在桃園龜山鄉,警員蔡明君立刻以電話聯絡當地管轄派出所查出車主電話,再以電話聯繫車主。車主表示副駕駛座是他友人,警方告知車主監視器有拍到其友人有涉嫌侵占遺失物的可能,並告知其嚴重性,請車主提供其友人電話。
當日聯繫到該婦人後,她承認是她所拿,當日晚上便從桃園趕回埤源派出所歸還,其婦人為印尼籍,她稱不知在台灣拿別人東西會有法律上的責任,警方告知其侵占別人物品在台灣是違法的。警方請失主到派出所當面清點工作包內的物品,裡面東西都還在,失主十分感謝警方積極的幫她找回遺失物品,能在當日就找回,稱派出所效率很好。
西螺警分局長甘炎民表示:警方積極調閱監視器,替民眾找回遺失物品,值得讚賞。民眾物品應隨時保管好,避免他人有不法的行為,如有發現物品遺失,更應立刻報警處理。撿到遺失物應立刻拿到派出所,侵佔別人物品是犯罪行為,千萬不可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