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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晶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比例40%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22.減資緣由: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3.減資金額:234,715,000元4.消除股份:23,471,500股5.減資比率:4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52,072,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03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5,207,250股;100%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時有股份個別計算,預計每仟股換發600股(每仟股減少400股),預計每仟股退還現金4,000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並折算至新台幣元止(元以下捨下),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減資案於股東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嗣後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經主管機關要求、其他因素影響,致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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