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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鉅科: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四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2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外埔區大東里甲東路三十七號(本公司)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一○三年度營運報告。b.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c.一○三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2)承認事項:a.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暨決算表冊案。b.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a.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就一○四年股東常會持有1%股份以上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訂於一○四年四月二日至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中午十二時整(採到達主義),受理處所:新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438台中市外埔區大東里甲東路三十七號,電話:04-2686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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