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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以不超過貳億股為限。4.每股面額:尚未實際發行。5.發行總金額:尚未實際發行。6.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至十五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如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者,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擬提請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提撥對外公開承銷,如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者,提供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如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者,為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擴充產能、實際投資、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 借款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請本年度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普通股不超過貳億股額度內,同時或分別或分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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