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許乃丹表示,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職業安全衛生法對中油公司提告。她說,中油與其子公司中殼公司在3月10日、3月11日接連兩天發生工安事件,造成氣爆1名員工喪生,還有大林廠丙烯外洩等事件,市府將對中油提告。
許立明偕同勞工局長鍾孔炤、環保局長鄒燦陽、經發局長曾文生、許乃丹和勞檢處長周登春等人,以「荒謬管理、能不南遷?」為題,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中油,並說訂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有所憑藉。
周登春說,大林廠10日上午發現管線墊圈洩漏並通知包商進廠維修,包商11日進廠維修並更換墊片;由於管線內還有壓力及殘餘氣體,逕要更換墊片造成丙烯外洩。
鍾孔炤說,已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對中油公司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對工作場所停工處分。
鄒燦陽說,依規定事業單位應在發生氣體外洩等工安事件時1小時內通報,但是10、11日兩天,中油公司都未依規定通報,即使環保局接獲舉報,他趕往現場了解,仍未獲中油通報。環保局先後在10、11日依空污法裁處中油、中殼各100萬元。
曾文生說「市府以手指聯絡卻常聯絡不到中油的大腦」,質疑中油橫向聯繫差;以大林廠11日丙烯外洩為例,高市府3首長趕赴大林廠協助應變,中油卻只有副廠長在,他說,這是為何市府主張石化總公司、管理階層要南遷的原因。
許立明譴責中油,不應該讓城市的安全建立在「幸運」上,盼石化總公司、管理高層都南遷,一起面對城市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