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07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581人;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6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177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3,758人。
這項考試的考試地點,除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技藝類科、公職土木工程技師等7類科第二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及普通考試之新聞廣播類科僅設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外,其餘類科筆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3考區同時舉行。
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分別依照相關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有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