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復興航空去年7月及今年2月接連發生2起重大空難,立委李昆澤12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工作時間是184小時,但根據現行「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定,各航空公司的機師、機組員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30小時,等於機組人員每天工作長達11小時,要求交通部必須深切檢討機師及機組人員的過勞問題。
此外,李昆澤也指出,國際航權是航空公司最重要的黃金路線,但根據「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民航局考量是否分配航權或包機的標準,書面的政策審查就佔了6成,技術面只佔4成,其中飛安良窳又只佔2成,要求備詢的交通部長陳建宇,發生空難的復興航空3年內不得參與國際航權的分配。陳建宇則允諾在3個月內提出檢討。李昆澤說:『(原音)我現在具體地要求,部長,如果發生空難,這家航空公司不只是1年內不可以參與國際航權的分配,是3年內不得參與國際航權的分配,有沒有問題?(陳建宇:我們來整體檢討啦)3個月內?(陳建宇:我們3個月內做檢討啦)要做檢討,你認為現在這樣的一個政策是可行的嗎?飛安只占20%可行嗎?然後航權分配只停1年可行嗎?兩次的教訓還不夠嗎?(陳建宇:夠啦、夠啦,我們會做檢討啦。)』
李昆澤進一步指出,空難發生的原因,其中人為因素居多,因此飛安查核的事先預防有其必要,但近5年國籍飛機隨著航線的發展增加了17%,飛安查核人力卻減少了3 %,其中還高達7成都是約聘僱人員,要求交通部必須增加常任專業的飛安查核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