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浦精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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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307號17樓會議室(世紀金龍大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本公司募集與發行公司債報告。 (5)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7)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 (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O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選舉事項:選舉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案。四、其他議案:解除第八屆董事之競業禁止案。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股東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 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函件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 2、受理期間:自104年04月24日起至104年05月04日止。 3、受理處所:東浦精密光電(股)公司財務部(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307號4樓)二、受理股東提名事宜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 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 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於受理期間內, 以書面送達受理處所。 2、受理處所:東浦精密光電(股)公司財務部(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307號4樓) 3、受理期間:自104年04月24日至104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