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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焰打火機 即日起禁帶上飛機

中央社/ 2015.03.10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0日電)民眾出國可要當心,民航局今天表示,即日起,具備防止意外啟動的藍焰打火機也列入禁止攜帶品項,電子菸、行動電源等物品也必須放置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

民航局宣布,為維護飛安並配合國際規範調整,民航局修正「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規定,具備可防止意外啟動的預混式燃燒型打火機,也就是俗稱的藍焰打火機,將禁止帶上飛機,另外,電子菸以及行動電源,也必須放置在隨身或手提行李中。

民航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說明,產品日新月異,過去就曾有旅客將烤肉用的小型噴槍帶上飛機,表示要拿來作為點菸的工具,引發爭議。

至於許多民眾會使用的電子菸,也因為有危險性,因此要求各航空公司提醒旅客隨身攜帶。

韓振華表示,新措施已在9日上路,民眾過海關時如果被查獲攜帶這些物品,就會被要求拋棄,如果民眾不願意拋棄,也可請親友帶回或是利用郵寄的方式寄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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