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住戶飼養動物影響投遞作業,相關作業處理程序如下:
(一)指派專人至該地址確認,與住戶溝通籲請改善,並遞交「投遞安全改善通知單」,請該住戶自收到書面通知後10日內改善。
(二)經溝通、通知後仍未改善者:
1.再遞交「郵件不按址投遞通知書」,該住戶之郵件將留存最近投遞局所或郵政代辦所,待收件人或其委託代領人前來領取(如有提供或留存收件人電話者,將以電話聯繫)。
2.留存郵件待領期限1個月,逾期未領,視為無法投遞郵件,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退回寄件人。
(三)如經確認已改善者,將恢復按址投遞服務。
上開增訂「不按址投遞措施」,尚在法規預告期間,俟「郵件處理規則」修正發布,再行對外公告實施。
中華郵政表示,近3年平均每年約發生五百餘次犬隻攻擊郵務人員事件,甚至發生郵務人員因犬隻攻擊妨礙投遞,遭飼主毆打致傷住院情事。為避免類似憾事發生,中華郵政再次鄭重呼籲,飼主應妥善約束其飼養動物,避免傷害郵務人員及妨礙投遞郵件,以確保民眾用郵權益。
聯絡人及電話:郵務處
陳敬祥
02-23921310轉2388
訊息來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