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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有感-屏東縣在地行動服務成果發表

中央社/ 2015.03.09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309 16:44:39)屏東縣政府結合衛生福利部資源,開辦「屏東縣在地行動計畫」,主動到宅替行動不便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協助申請社會福利,本服務從104年2月開始實施,使民眾不須再受往返奔波之苦。

今年已80多歲的阿好姨居住在偏遠村落,須仰賴拐杖才有辦法走動,家中兒女已不在,留下孫子和她一個人居住,因家住偏遠,所以要走近10多公里的路程申請福利津貼,這對於年邁行動不便的阿好姨來說是一件辛苦的事。

吳麗雪副縣長表示,對於偏遠鄉鎮的民眾來說,申辦社會福利就得舟車勞頓,相當不便,此方案讓各鄉鎮的村里幹事攜帶行動載具至民眾家協助申請社會福利,使申辦社會救助更加便利性,期許此項新服務讓弱勢民眾能更快獲得服務。

由於現行社會福利申請方式皆須民眾親自到村里辦公室或公所辦理,對偏鄉民眾及年邁者相當不便,縣府配合中央編列經費,購置行動載具等資訊軟硬體設備,透過村里幹事攜帶行動載具,並運用資訊設備將申辦佐證文件掃瞄上傳系統,公所即可將資料建檔完成福利服務之申請。

過去水災發生時,民眾忙於處理清理環境,無暇拍下災害照片至公所辦理救助申請,使得提出救助申請時,無法有效提供證明。現在透過此計畫,村里幹事攜帶行動載具至民眾家中,拍下災害照片,運用行動載具及網路提供即時服務,縮短案件申辦、審核及資料處理時間,快速提供受天災所苦的本縣縣民到宅服務辦理災害補助申請。

社會處長劉美淑指出,此計畫由東港鎮、萬丹鄉、內埔鄉、鹽埔鄉、里港鄉、林邊鄉、新園鄉、長治鄉、九如鄉、牡丹鄉、滿州鄉、枋寮鄉、恆春鎮等13個鄉鎮試辦,規劃於105年全縣實施,申辦社會福利項目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老人生活津貼及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及災害救助。本案於104年預計新增申辦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服務並擴增試辦鄉鎮市公所至22所,關懷照顧更多弱勢民眾。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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