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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電信業詐騙 快遞業被當車手

中央社/ 2015.03.09 00:0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刑事局今天指出,犯罪集團冒充「電信總局」,詐騙新北市王姓男子,竟利用快遞業者到王男家取款,把快遞業者當車手利用。

79年次的王姓男子報案時指出,2月初接到來電自稱是「中央通訊電信總局第三中隊」,表示王男當初申辦手機門號的電信門市員工,利用王男留下的身分資料,另外辦了3支門號供詐騙集團使用;必須繳交「解約保證金」,才能解除這3支門號的合約。

為了取信於王男,對方還透過LINE,傳了健保卡和服務證件照片給他,王男因此深信不疑,依照對方指示準備新台幣1萬2000元,交給上門取件的快遞業者。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再扮演「電信門市財務經理陳老闆」致電確認收到錢,接著又陸續以LINE和王男聯繫稱需要「違約金」、「稅金」、「門號保證金」、「手機賠償費用」等各種藉口,前後8次騙走35萬8600元;直到王男老闆告知可能是詐騙,王男才恍然大悟報警。

同樣是利用快遞業者取款,家住桃園的施姓男子今年初也接到自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總經理」的電話,對方佯稱施男手機申辦門號的門市已經倒閉,因此只要施男自行負擔「手續費」,就可以把之前所繳的電信費全部拿回來。

施男被唬得一愣一愣,總共分9次快遞了25萬元給對方,結果被妻子發現才知道自己被騙,被大罵一頓還冷戰了整整1個月,讓施男直呼「賠了夫人又折兵」。

刑事局表示,雖然快遞業者在官網的「不受理品項」中明白臚列「物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等,但由於無法檢視民眾寄送物品包裝的內容物,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

警方呼籲快遞業者協助對寄件民眾進行關懷提問,也再次提醒民眾防詐騙「1聽2掛3查證」,只要陌生來電要求「預付款項」,無論是保證金、稅金、違約金、手續費等任何名目,都極有可能是詐騙,切勿未經確實查證即交付財物、存摺、印鑑等給陌生人,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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